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105年春安「防竊(扒)、 防搶、防詐騙」宣導

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105年春安工作(2月1日22時起至2月15日24時止),籲請民眾防竊(扒)、 防搶、防詐騙、預防犯罪宣導:

1、貴重財物之標記:平時即對所擁有之貴重財物加以標記,或者是拍照留存,能具有嚇阻犯罪之效果,同時在犯罪之後的贓物指認均有其功用。

2、提高被害意識之警覺:隨時具有被害危機意識,提高警覺性,是防範被搶劫之最重要方法,例如當到金融機構提款、單身在偏僻巷道行走、碰到車禍意外、在地下停車場停車、有行跡可疑之人藉機接近、搭訕時,都是身處危險時空、情境,應提高警覺性迅速離開。

3、詐騙集團為了取信於民眾,經常竄改來電顯示號碼,假冒各公私立機構電話,遭冒用的號碼遍及檢察署、警察局、調查局、法院、健保署、電信事業、金融機構、醫療院所等等,接到陌生電話時,切勿僅憑來電號碼就相信對方的身分與說詞,若來電顯示號碼開頭有「+」號,代表該通電話來自境外,更要提高警覺,若通話內容提及「涉及刑案」、「監管帳戶」、「解除分期付款設定」等等,百分之百就是詐騙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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